本村(社区)信息
通知公告
- 2021年清流村申请办理《残疾人证》对象公示
经本人申请,鉴定机构鉴定,清流村委会初步审核,下列人员符合办理《残疾人证》条件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5天。干部群众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村委会反映情况,联系电话:8196008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逐级向街道残联、市残联申报审定后办理。经鉴定机构鉴定后符合办理《残疾人证》人员名单:一级:二级:三级:四级:刘先金什邡市雍城街
- 清流村医疗救助申请公示
公 示
根 据 我 市 《 城 乡 居 民 最 低 生活 保 障 实 施 办 法》 、 《 城 乡 医 疗救
助 实 施 办 法 》 和《 低 收 入 家 庭 经济 状 况 核 对 实 施细 则 》 、 《 临 时救
助 办 法 》 的 相 关规 定 , 为 确 保 “ 城 乡 低 保 ” 、 “ 城 乡 医
- 清流村申请办理《残疾人证》对象公示
2021 年清 流村申 请 办理 《 残疾 人 证》 对 象
公 示
经 本人 申请 , 鉴 定机 构鉴 定 , 清流 村委 会初 步审 核, 下 列人
员 符合 办理 《 残疾人 证 》 条 件 , 现 予以 公示 。 公示 期 5 天 。 干部
群 众 如 有 异 议 , 请 在 公 示